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
2023 年 12 月发布的《药食同源物品目录》中,天麻已正式列入,这标志着其在食品和药品领域的应用获得了官方进一步认可。以下结合最新政策,对天麻的药食同源属性及应用进行更新说明:
一、天麻列入药食同源目录的意义
根据 2023 年版目录,天麻被明确列为 “药食同源物品”,意味着其可作为食材用于普通食品生产经营,同时保留药用价值。这一调整既基于其长期民间食用历史,也结合了现代安全性评估,为天麻在食疗、功能食品等领域的规范应用提供了依据。
二、天麻作为药食同源食材的核心信息更新
1. 食用规范与用量
- 食品应用范围:可用于煲汤、茶饮、糕点、保健品等普通食品(非药品),但需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》。
- 推荐食用量:作为食材时,每日建议摄入量不超过10 克(干品),避免长期过量食用(药用剂量需遵医嘱,通常为 3-15 克 / 日)。
2. 成分与功效的双重属性
- 食疗价值:天麻素、多糖等成分仍为主要活性物质,辅助缓解头晕、疲劳等(功效弱于药用配伍)。
- 食品安全性:需注意炮制规范(如干燥、切片),避免生品直接食用(可能含少量刺激性成分)。
三、药食同源背景下的天麻食用建议
1. 经典食疗方优化(符合最新规范)
材料:天麻 10 克(切片)、枸杞 15 克、排骨 250 克,文火炖 1.5 小时。
功效:平和补虚,适合亚健康人群日常调理头晕、乏力。
材料:天麻 5 克、菊花 3 克,热水冲泡 10 分钟,可加蜂蜜调味。
功效:辅助清肝息风,适合轻度肝阳上亢引起的头胀、目赤。
2. 新增注意事项(结合药食同源管理要求)
- 食品标签规范:作为食材添加的食品,需标注 “孕妇、哺乳期女性及低血压者慎用”,避免宣称治疗功效(如 “降血压”“治眩晕” 等)。
- 体质禁忌更新:虽列入药食同源,但湿热体质(口苦、舌苔黄腻)、阴虚火旺者仍需控制食用频率,以免助热伤阴。
四、对比 “药用” 与 “食用” 的差异
维度 |
药用(需医师处方) |
食用(药食同源食材) |
应用场景 |
眩晕症、帕金森病、中风后遗症等疾病治疗 |
日常保健、亚健康调理、轻度症状辅助改善 |
剂量 |
3-15 克 / 日,常与其他中药配伍 |
≤10 克 / 日,单独或与食材搭配 |
核心目的 |
针对病理状态的治疗性干预 |
基于 “治未病” 理念的预防性调理 |
五、最新版药食同源目录的权威查询方式
如需核实天麻及其他物品的目录状态,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:
-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(搜索 “药食同源物品目录 2023 版”);
- 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药食同源物品》(GB 31653-2023)。
总结:天麻的 “药食同源” 新定位
天麻列入 2023 年药食同源目录,是对其传统食用价值的进一步认可,但需明确:
- 作为食材时,需遵循食品安全性规范,控制用量并标注禁忌,不可替代药物治疗疾病;
- 药用场景仍需依赖中医辨证配伍,尤其是针对高血压、神经系统疾病等,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炮制合格的天麻食材,食用前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咨询营养师或中医师,以实现安全与功效的平衡。
注:本页内容仅供参考,不作为医疗、保健、养生依据。